對房租抵扣個稅新問題,應盡快推出解決方案

來 源:證券日報發(fā)表日期:2019-01-09

 

今年1月1日,新個稅法開始實施,對住房貸款利息以及住房租金等六項支出專項扣除,這對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大好事。但是,這件好事,卻讓很多房東和房客有點鬧心。因為在申請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時,因為需要填報房東信息,而房東怕給了信息以后成為納稅的依據(jù),由此,也引發(fā)了房東和房客的博弈。
雖然稅務局已表示,“目前并沒有收到加強房租收入征管的通知”,但是,筆者認為,此事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并且應盡快拿出解決方案。雖然現(xiàn)在不太可能出臺具體的政策,但是可以通過房租優(yōu)惠或是減免的短期政策來解決當前的問題,對于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情,模糊處理或是不回應都不是解決之策。
    對于很多租房和出租房的人來說都沒有想到,這項房租專項抵扣福利會引發(fā)這樣的問題。因為,這項政策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租客的個稅壓力,但由于當前租賃市場上存在的一些問題,導致這一政策的實施有點困難。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但長久以來,租房市場中普遍存在房東出租房屋不繳稅,這是因為稅源分散且金額小,信息不透明且人力有限,導致地方征稅部門很少針對個人出租住房嚴格征稅。
由此也造成了當需要提供房東的詳細信息時很多人有點慌。“讓我提供信息,那我就給你漲房租”“不管你同不同意,反正我有租房合同,上面有詳細信息,直接就申報了”這是當前很多房東和房客存在兩種極端現(xiàn)象。雖然多位稅務局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會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東租金收入是否交稅,稅務總局也沒有這方面加強征管的通知。
但是, 對這個問題,筆者認為,需要相關部門應盡快拿出解決方案。筆者建議,為解決燃眉之急,可以先出臺一個關于房租的優(yōu)惠減免措施。但這只是權宜之計,從長期來看,最重要的是要完善個稅征收體系,今后,不管房東是否主動提供個人租房信息,稅收部門都能有據(jù)可查,這樣也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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